橙友王女士在橙柿互动—橙友圈—吐槽求助发帖:2021年在一家网购平台的美大旗舰店买了一台美大集成灶,今年4月无法正常点火,找卖家维修,发现那家美大旗舰店已闭店,联系官网线上客服,美大官方客服说是“假美大”,我们从始至终维权,到现在还没解决。
橙柿直通车记者联系上王女士,她说这台美大集成灶是弟弟2021年9月5日在一家大型网购平台上的“MARYDIA旗舰店”买的,产品的名字是“MARYDIA珠海美大集成灶”。
王女士弟弟和记者说,当时他在那个网购平台搜索集成灶,这款名为“MARYDIA珠海美大集成灶”的产品排名很靠前,考虑美大是知名品牌,商家又是“旗舰店”,价格也合适,就下单了。原价4680元,促销减500元,满3000元再减500元,支付有礼减0.02元,最后实际支付了3679.98元。收款方是“佛山市顺德区乔伊纳电子科技”。
今年清明节前,这台集成灶突然无法点火,找卖方维修,发现这家店已经关了,又找到美大集成灶官网的线上客服,客服说要看一下认证码,王女士和弟弟却怎么都找不到集成灶上的这个码。后来加了客服微信,拍了视频发过去,客服告诉他们,这台“美大集成灶”是假的。
王女士说,清明节后,他们联系网购平台要求维修,一开始,平台客服拒绝了。又提出网购平台提供那家“旗舰店”的认证资料,4月9日平台发来一条查看商家营业执照的短信链接,但是无法打开。
最后王女士请第三方维修师傅上门,师傅说一个灶眼的点火集成坏了,收了428元更换了零件。
王女士说,为了维权,他们先打了12315热线建议他们打平台所在地北京市的12345热线。后来网购平台给的回复是:由于店家2021年已经闭店,无法联系,目前提供两种方案:要么报销集成灶的维修费,要么平台折价1103元回收集成灶。
王女士没有办法接受,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假一赔三,同时承担集成灶维修费,还有后续因更换集成灶导致的厨房台面装修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王女士弟弟也于5月9日、5月22日两次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北京互联网法院5月16日、5月29日两次审核结果都是“不通过”。5月29日,王女士弟弟第三次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这次在诉讼选项里选择了不接受调解。
美大官方400售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橙柿直通车记者,美大集成灶机身右上角有一串编码,通过这串编码能够鉴别真假美大集成灶。
美大市场部工作人员说:“市场上山寨假冒美大的产品很多,一直都有,企业打假很多年,但正规网购平台上的旗舰店售假,之前没碰到过。”
记者就假货问题致电该网络销售平台,得到的回复是:“接到媒体反馈我们迅速进行了核实,商家经营品牌为‘MARYDIA’,为品牌方授权品牌,商品均明确标注有品牌名称,店铺所宣传的‘珠海美大’是企业主体名称,非品牌,并不存在售假问题,感谢媒体监督。”
对于旗舰店的开设,该平台公开信息数据显示:若商家或商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商标注册人,就可以使用“官方”命名旗舰店。命名形式为品牌名+旗舰店;在家电类产品上架时,要提交产品合格证、CCC认证等。另外,旗舰店关闭后平台会扣留部分保证金,以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投诉,通常是数月。
平台提供的信息数据显示,MARYDIA旗舰店不仅销售燃气灶,还销售吸油烟机,均由佛山市顺德区辉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工生产。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信息数据显示,佛山市顺德区辉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获得了家用燃气灶具的CCC认证,但目前已处于撤销状态。
那么,既然这家店的名字叫“MARYDIA旗舰店”,为何消费者会将它和“美大”搞混呢?
根据平台提供的过往商品页面截图,不难发现“珠海美大”一度被放在该商品名称里。因此,消费的人在搜索“美大、燃气灶”等关键词时,这家店还是会出现在列表中。
换句话说,当消费者搜索上述关键词,有很大的可能性看到MARYDIA旗舰店,结合商品里的“美大”二字,误认为这是和浙江美大相关的旗舰店,但实际上,这个美大指的仅是公司名,而非品牌名。
对此,杭州一家电商代运营公司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这种命名方式在行业里很常见,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会被“钻空子”。
“商品出现在哪个位置和很多因素相关,包括销量、好评、价格等,如果商家走竞价排名,也会有一定影响。”
王女士说,妈妈自从知道这台美大集成灶是假的,都不敢点火烧饭了,平常用微波炉或电磁炉简单烧一下,她和弟弟轮流送菜,弟弟在上海工作周末回杭,平时她送,周末弟弟送。
在王女士父母家,橙柿直通车记者见到这台“MARYDIA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的集成灶。王女士妈妈翻出 “集成式燃气灶具使用说明书”,记者看出,整本说明书上都没有品牌、生产厂商、销售商的任何信息,最后一页是一张空白“产品保修卡”,同样没有一点品牌或厂商信息。
王女士妈妈说,听说这台集成灶是假的,她怕得要命,不敢再用,饭用电饭煲烧,菜都是孩子送,女儿两天送一次菜,都是烧好的,微波炉热一下,第二天吃的放进冰箱。
“今天女儿出差了,菜是女婿送来的。女儿住在丁桥,丁桥到文晖不近,早上怕堵车上班迟到,女儿早上5点半到6点把菜送来,周末儿子从上海回来,住得近,菜他会管牢……”
6月14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专家赴消费者家中,查看了这台燃气集成灶,鉴定意见为:
厨房里安装有燃气集成灶一台,上层燃气灶,下层烤箱,该集成灶正面及可观察到的侧面未见产品铭牌、能效标贴,仅有“MARYDIA”注册商标及“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字样的企业名。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查到“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信息。现场未发现该集成灶通过CCC认证的证据。
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网购商品时,应当向经营者索要并留存好发票等凭证,收到货第一时间查验产品的厂名厂址、CCC认证等信息。如察觉缺陷,向经营者反映,如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向平台要求赔偿,还能够最终靠12315热线,向经营者、生产者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今年5月,橙柿直通车报道的另一起厨房家电的投诉中,杭州陈阿姨被冒牌官方维修换了一台假的“帅康”燃气热水器,同样也没有CCC认证标志。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指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答: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2023年第36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9号)公告,共16大类103种产品列入目录,必须经指定认证机构认证后方能生产、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包括车辆及安全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及安全附件、照明电器、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燃气燃烧器具等共计16大类,涵盖了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涉及安全的产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对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安全保障,消费者可以完全放心购买、使用。
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列入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擅自生产、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指定认证机构对生产强制性产品公司进行跟踪调查,实施工厂检查,工厂检查不能通过,将被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暂停、撤销认证证书后,如企业再生产,属于无证产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答:消费者购买了强制性目录内无CCC认证证书、标志、标识的产品,请不可以使用,可能会带来人身伤害,无安全保障。
消费者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并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
答:公司制作强制性认证目录内无CCC认证产品,企业主体消失,证书撤销、获证组织不存在,行政处罚的可能性就没有了,只能诉请赔偿,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判定。
橙柿互动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涉事的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被浙江美大诉讼至法院。近两年来,浙江美大发起的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已达50余起。
浙江美大系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77),创建于1978年,坐落在海宁市,是国内集成灶行业的龙头品牌,也是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资料显示,2022年以来,浙江美大发起了50多起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诉讼对象遍及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山东等地,其中大多数分布于广州、珠海、佛山、中山。
橙友王女士所购买的集成灶厂商“珠海美大科技有限公司”,去年9月因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浙江美大诉讼至法院。
浙江美大诉称,被告“珠海美大”成立于2016年9月5日,未经原告公司许可,将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美大”作为企业名中的字号,并在对外经营活动和宣传中使用。被告与原告属同行业竞争者,原告在2016年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应知晓“美大”为原告品牌,结合该词为“臆造词”,其明显具有攀附原告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
被告通过企业字号等行为引导公众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使公众根本混淆,损害原告公司权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依法认定被告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立马停止使用含“美大”字样的企业名,赔偿原告包括维权支出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
橙柿互动记者看出,这样的“美大”公司,在广东并非一家,而且很多都开有网店。
去年4月,浙江美大状告一家佛山“美大”,涉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浙江美大称,被告在网购平台开设店铺“美大致佳集成灶”,网店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美大”,面向消费者宣传、推广、销售集成灶商品。
被告将浙江美大注册商标用于网店页面、店铺名称,所售商品实物上含有“美大致佳”字样,上述标识醒目、突出,对消费的人识别商品的来源及提供者起到了指示作用,轻易造成花了钱的人案涉商品的实际来源产生混淆。山寨店家还在网店内设立多条含有“美大”字样的商品链接,提高商品曝光率以及被搜索成功率。
浙江美大认为,集成灶属于日常家用电器类商品,密切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被告不具有合法正规的生产、检测、售后等技术和服务,商品的品质及质量无法保障,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形象及影响力。
法院判决:被告立马停止侵害原告浙江美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停止在企业名、店铺名称、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与“美大”混淆的字样、标识;赔偿原告浙江美大100000元。
不过,此公司的自辩令人啼笑皆非。该公司称,被起诉前并不清楚“美大”相关注册商标的存在,企业成立的时候,只想着把公司成立得又美又大,所以才起名为“佛山美大”。
法院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使用含“美大”文字的企业名;赔偿浙江美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