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14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2017年流通领域电磁炉产品质量抽检成果,7种电磁炉标志和阐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和机械强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不符合有关规范。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明,对检查查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责令中止出售,并根据有关法令和法规进行了处分。凡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应按照有关规则法令法规的要求自动采纳召回、下架、退市等办法,未采纳相关办法的,工商部门将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等法令和法规的规则予以查办。